关于评选2017年度工会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6浏览次数:185

各分工会:
      2017年,我校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方式方法,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建设优质高职院校中主动作为、努力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和谐校园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推进工作,学院工会决定对在各分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及评选范围
  拟表彰优秀分工会5个,优秀工会工作者14名,优秀女工干部5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68名(各分工会名额见附件)。其中,先进工会组织从各分工会中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从各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中评选;优秀女工干部从各级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中评选;优秀  工会积极分子从工会会员中评选。院工会将组织评审小组根据事迹材料及平时工作情况择优确定。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优秀分工会条件
  1、工会组织健全,按时改选换届,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会工作,会员入会率达98%,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化起点高,作用发挥明显。
2、各项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明确,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
   3、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干群关系融洽,职工积极性高,单位和谐稳定。
  4、重视职工队伍建设,坚持经常性的职工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组织和职工满意度高。
  5、认真开展职工幸福健康工程、扶贫帮困送温暖工程,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经常,有职工学习、文化体育活动阵地。
      6、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会员安全意识强,竞赛台账记录完善,全年为发生安全事故。
      7、工会干部团结,责任心强,同志之间协调配合好,工会工作有创新,工会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
      8、按时上报各类材料报表,积极参加工会工委各类会议、活动,按时缴纳会费,活动经费使用账目清晰。
符合以上条件的分工会,可提出申请评选优秀分工会。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各项教育实践活动,热爱 工会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
  2、情系职工,贴近基层,走进职工,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成为职工的知心人、代言人和“娘家人”,
  3、经常组织职工开展活动,有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能力强,发挥作用明显。得到到广大会员的信任;
      4、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团结同志,群众威信高,无违纪行为。
      5、支持上级工会工作,组织单位职工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
(三)优秀女工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热爱 女职工工作,关心女职工疾苦,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 
      2、工作积极主动,注重调查研究,能及时反映女职工的愿望、要求和呼声,出色地完成各项女工工作任务,得到上级领导和职工  群众的认同。
  3、积极组织女职工学知识、学技能、学业务,促进女职工岗位成才,在提高女职工素质等工作中有创新,取得较好成效。
  4.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尽心尽力为女职工办实事、解难事,深受女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四)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机关的民主管理,经常为工会工作建言献策。
  2、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完成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出色。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有吃苦奉献      精神,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在工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岗位建功”“科技创新”等劳动竞赛活动中,有显著贡献或创新成果。
  三、推荐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对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逐级择优推荐,确保评选工作质量和效果。
      2、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认真撰写事迹材料(集体1000字  以内,个人600字以内),并填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和电子版统一报校工会。
联系人:朱凯
邮 箱: zhukai03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