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登山活动的通知
为了推进我院阳光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以达到“健康工作,幸福生活”的目的,经研究决定举办教职工登山健身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参加活动对象:江苏海事学院在册、在职且能正常工作的工会会员以及享受会员待遇的返聘退休教职工。
二、活动时间:2014年1月15日下午
三、组织方式:登山起始点和结束点均为方山东门,由三辆大客车进行接送。从12点30分开始分四批从学院南大门出发,乘车前往方山东门,首批举行出发仪式。各分工会主席(或部门其他领导)带队负责组织本分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学院南门(具体批次由工会统一协调后通知),乘车前往登山出发点。到达登山设定最高目标点后,领取登山卷并签字后原路返回。错过最后一批返回时间的教职工请自行解决回程。
大客车往返时间:
学院南门发车时间 | 方山东门返回时间 |
12:30 | 1:40 |
1:20 | 2:30 |
2:10 | 3:20 |
3:00 | 4:10 |
四、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不设名次奖,严格按签名登山卷发放活动纪念品。经审核确因公事不能按时参加登山活动者,由工会在一周内统一组织补登或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五千米的健身跑,否则一律不发活动纪念品。
五、注意事项
1.不得携带火种进山,严禁在山上吸烟。
2、登山路途全程约需一小时,部分路段陡滑,需穿运动休闲装、运动鞋。
3、登山时要按指定路线攀登,至设定最高目标点后,领取登山卷,并在领取时在登山卷上签名。严禁代替登山,一旦发现代替者,取消替代双方领奖资格,并在适当范围进行通报。
4、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活动时间、地点及要求传达给每位教职工。参加活动人员要结伴而行,相互照应,确保安全和活动效果。
如因天气恶劣等原因延期,另行通知。
工会委员会
二○一四年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