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教职工子女保险续保的通知
各分工会:
2012年“国寿康健学生、幼儿人寿保险;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国寿康健学生、幼儿附加疾病住病医疗保险”的年度续保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儿童,参保金额为100元(学校负担50元,个人负担50元)。
2、已经参保的教职工,请尽快到分工会进行书面登记,并交纳个人负担部分(每人50元)。书面登记内容包含职工本人姓名和子女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等。符合参保条件未参保的教职工,也可申请参加,手续同续保一样。
3、请各分工会务必在6月10日前,将本分会参保的材料、个人负担的保费金额,集中交到学院工会。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