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两会”代表产生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04浏览次数:764

 

“两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苏海院委[2011]13号《关于召开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实际,确定“两代会”代表产生和名额分配办法。
 
一、“两代会”代表的条件
     本着精干和高效的原则,参照兄弟院校的做法,本届“两代会”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合一的形式。“两代会”代表的条件:
     1、享有政治权利的我院正式在职的教职工及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工作责任心强,关心集体,顾全大局,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正确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了解和掌握学院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4、凡是受过各种处分不超过一年者;长期不在岗或长期在国外未归者;不能发挥代表作用和代表职能者,不能当选为“两代会”代表。
 
二、代表产生
     1、以分工会为单位,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和各分工会主持下,召开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2、各单位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苏海院委[2011]13号《关于召开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的精神,提出“两代会”代表选举实施方案,并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3、按照选举实施方案,召开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传达学院有关会议精神,对本单位实施方案进行宣讲。
     4、代表选举工作应按民主程序进行,召开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两代会”代表。可以采取先进行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后再进行等额选举的办法。也可以采取经过自下而上的提名,由党、政、工充分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10%以上差额选举的办法。当选代表的得票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为有效。
     5、各单位进行代表资格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学院“两代会”筹备领导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批准后由各单位向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公布。
     6、各单位组织“两代会”代表填写《“两代会”代表登记表》,代表团填写《“两代会”代表名册》。《“两代会”代表登记表》和《“两代会”代表名册》交学院“两代会”筹备领导小组。
 
三、代表的构成:
     代表的构成应充分体现先进性和群众性,代表应以教学、科研为主体,同时要做到选出的代表能够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办事,模范作用好,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教学、科研(含“双肩挑)应不少于60%,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工人代表应占一定比例。选举时还要注意选举民主党派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尤其要考虑选举一定数量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党政工团负责人作为推荐代表候选人,参加基层单位选举产生,不占本单位名额。“两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应在3月9日之前完成。
 
四、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一。两会同时换届,同时召开;实行一个代表,两种身份。
 
五、根据大会需要,聘请有关领导,离退休教职工代表若干名为特邀代表;未当选为正式代表的各系、部、处正科级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分工会主席为列席代表参加大会。
     未尽事宜,依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届“两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