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院工会下属分工会委员会任期已届满,应按期换届。为做好分工会的换届工作,经院工会委员会研究报院党委同意,定于2011年3月上旬各分工会举行换届的选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分工会委员条件及产生方法和步骤
(一)分工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1、分工会委员候选择人应为本院工会会员。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
3、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心学院改革与发展,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本职工作,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5、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事,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方法和步骤
1、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分工会。
2、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分工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分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一般为3~5人。设立分工会主席、组织委员、文宣委员、生活委员、女工委员、民事调解委员等,可以兼任。
3、按照学院相关要求,由分工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并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4、充分酝酿产生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政、工联席会研究同意后报院工会预审。
5、由上届分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按照民主程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分工会委员会委员。
6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分工会委员会主席。
三、时间安排
各分工会于3月7日前,将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院工会审批。
希各分工分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按照选举法和换届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1:
分工会选举工作程序.doc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