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教职工第三届“海燕杯”卡拉OK比赛
暨评选颁发“校园十大歌手”称号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弘扬时代精神,充分展示海院人爱国爱党爱海院、爱家爱岗爱事业的良好风尚,从而讴歌校园的新人、新事和新面貌,努力构建“和谐校园”。院工会经研究定于11月25日,举行教职工第三届“海燕杯”卡拉OK比赛暨评选颁发“校园十大歌手”称号活动,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参赛准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委会
主 任:钱勤元
副主任:金南冬 刘志洲 曹志平 蔡步前 陈立军
成 员:杭宏康 任启全 田乃清 潘汝良 钱 涛 潘国华 刘志祥 陈江江
二、评委
院领导二名、院工会一名、院团委一名、各分工会选派一名
三、参赛歌曲内容及要求
思想健康、积极向上。
四、参赛表演形式
限于独唱、重唱
五、参赛选手名额
各分工会会员在60人以上的选派3名选手参赛,60人以下的选派2名选手参赛。(重唱人数计1名,参赛选手男女不限)
六、报名时间
各分工会于11月10日始―11月15日止,并将参赛选手名单和参赛曲目上报院工会。
七、参赛时间及地点
定于11月25日(周三),在学院大报告厅举行。
八、参赛规则
1、比赛设团体奖,即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
2、比赛设个人奖,即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并对前十名选手评选 “校园十大歌手” ,颁发称号证书。
3、此次比赛,仍然延续上届设立三年“海燕杯”流动奖杯制,以及颁发锦旗、证书和奖金。
4、参赛曲目及碟片选手自备,对参赛曲目选手要熟记歌词,比赛不提供影像资料。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