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08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4-16浏览次数:1268

 

关于评选表彰2008年度模范职工小家、
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荣誉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分工会:
      2008年度,学院各级分工会组织,在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在构建和谐校园中,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学院工会的各项工作,现决定在各分工会组织中开展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荣誉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分配:
      1、模范职工小家表彰请各分工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
      2、优秀工会工作者,在分工会委员会干部中评选,可申报一人。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在会员中评选。分工会50人以下的可申报二人,50人以上的可申报三人。
      4、荣誉工会积极分子,在同级党政干部中评选,可申报一人。
二、评选条件:
    (一)模范职工小家条件:
      1、党政工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局面。分工会领导班子团结有力,能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成绩突出,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会员评家满意率达90%以上,
      2、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和系(部)务公开工作。
      3、突出维护职能,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4、坚持开展以职业道德建设为内容的职工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教学竞赛、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和文体等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受到广大教职工和党政的赞扬。
      5、工会组织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分工会活动室内容丰富,职工入会率在95%以上。
      6、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7、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参加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好成绩。
      8、分工会活动经费有专人管理,财务规范,手续齐全。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条件:
      1、努力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在构建和谐校园和学院的建设、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2、热爱工会工作,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3、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中乐于奉献,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说话办事。
      4、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受到教职工的广泛拥护和称赞。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条件:
      1、努力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和参与工会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2、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工作踏实,作风正派,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积极参与工会工作,在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五)荣誉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关心工会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党政领导定期研究和支持工会工作,成绩显著。
三、评选申报办法
      1、申报模范职工小家的各分工会,应认真对照条件,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向学院工会书面申请,并写出自查报告。
      2、申报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个人要履行民主程序,经分工会委员会研究同意,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签注意见,在分工会范围内公示听取意见。
      3、学院工会根据开展职工之家建设考核评比细则对申报单位进行验收。
      4、由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受表彰的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荣誉工会积极分子。
四、几点要求:
      1、申请学院工会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4月25日前交学院工会。
      2、凡申报的模范职工小家和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逐项加盖公章。
      3、验收评选安排在2009年4月30日至2009年5月20日之间进行。
      各分工会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把做好这次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升工会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通过这次评选,激发广大工会干部和会员群众深化建家的积极性,使工会组织的“职工小家”活动常建常新,真正把“职工小家”建成会员群众满意的和谐温馨的大家。
 
: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比细则
      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荣誉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二○○九年四月九日
 
 
院工会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荣誉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分工会名称
 
职工数
 
会员数
 
本届委员会当选时间
 
委 员
人 数
 
工会小组  数
 
主   席
姓   名
 
女工委员姓名
 
女 会
员 数
 
是否申报模范职工小家
 
上报的优秀工会工作者姓名
 
上报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姓名
 
上报的荣誉工会积极分子姓名
 
 
 
 
 
                          (附申报材料)
分会党组织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院工会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