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女职工春游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26-03-13浏览次数:10

各分工会:

春暖花开,万物焕新,为积极顺应新时代对女职工关怀的新要求“缓解工作压力,促进身心健康”,促进女职工之间及跨部门的有效沟通与情感联结,巩固女职工的团队向心力。校工会特策划举办本年度春游活动,现将活动的详细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她踏青·悦身心”春日自然疗愈

二、活动时间:2026年3月21日及3月29日

三、活动地点:高邮湖上花海(位于江苏省高邮市)

四、参加人员:学校全体女职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

五、活动说明

1.各分工会务必于2026年3月17日17:00前将《参加人员名单表》(包括分工会出游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交至校工会女工委员会。

2.参与春日踏青活动的女职工需预先缴纳100元人民币/人的押金,该款项将用于提前购买保险及订餐订金,活动结束后将予以退还。若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活动,则押金不予退还。

3.本次活动原则上仅限教职工本人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携带子女等一同参加,费用将由个人承担,并由旅行社直接收取。具体费用为1.2米以下儿童90元人民币/人,1.2米—1.5米儿童120元人民币/人,1.5米以上200元人民币/人。

4.发车停靠地点包括:(1)江宁校区南大门上车地点,(2)白下校区原校车停靠点,(3)所街原校车停靠点。3月29日出游的具体发车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活动要求

1. 精心组织。各分工会主席作为首要负责人,需对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并进行周密的规划与部署。务必明确每一批次活动的具体负责人,并确保参与活动的女教工们能够遵循工作人员及导游的指导,按照既定要求积极参与。

2. 文明出游。所有参与活动的女教工应展现出团结互助的精神,保持文明的举止,时刻维护高校教师的正面形象。同时,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并维护公共秩序。建议穿着轻便的运动装和防滑鞋,并携带必要的防晒用品。

3. 确保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及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的发生,以确保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校工会      

20263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