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切实保障困难教职工得到精准帮扶,持续深化送温暖工程,依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与《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现将2025年教职工困难补助及大病救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救助)对象
凡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重病、致残,或遭受意外事件、意外伤害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含编制内及合同制教职工),均可申请补助。具体条件详见《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二、补助申报程序
1. 各分工会须开展深入调查核实,由教职工本人或所在分工会填写《教职工困难补助、大病救助申请表》,并报送至校工会。
2. 校工会将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对各分工会提交的补助申请进行审核,经集体讨论确定补助对象与补助金额后,报请相关领导审批。
三、申报要求
1. 各分工会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政策,主动关怀困难教职工,通过认真调查走访,全面精准掌握每一位困难教职工的实际情况,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 请于2025年1月21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提交至校工会。
联系人:朱老师
附件:
附件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苏海院【2018】35号.pdf
附件3、江苏海院困难教职工补助办法 苏海院【2018】36号.pdf
校工会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