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女职工春游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10

各分工会:

 

春风十里,正是出游时节。进一步促进女教职工身心健康,丰富广大女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相融通,校工会拟组织女教工春游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历史古城品运河文化”主题春游踏青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4413日、421

 

三、活动地点:扬州大运河博物馆等

 

四、参加对象:学校全体女职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

 

五、活动说明

 

1.各分工会2024410日前将参加春日踏青活动的名单报工会;

 

2.参加春日踏青活动的女职工预交押金100/人,用于提前购买保险和订餐订金,活动结束后退还,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活动的,押金不予退还;

 

3.本次活动原则上仅限教职工本人参加,确因困难需要带子女参加活动的,费用自理,由旅行社直接收取,1.2米以上200/人,1.2米以下145/人。

 

4.发车时间与停靠地点

 

4.13上车地点和发车时间:(1)白下校区校车停靠点,7:20发车,(2)所街校车停靠点,7:40发车。

 

江宁校区上车地点和发车时间:南大门广场;7:30 发车

 

4.21发车时间另行通知。

 

六、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好每批次的具体负责人,参与活动的女教工,要服从工作人员及导游的安排,按要求参加活动。

 

2、文明出游。参与活动的女教工要团结互助,举止文明,时刻保持高校教师的良好形象,要教育好子女自觉遵守、维护公共秩序。

 

3、确保安全。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谨防交通安全、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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