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四届三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23-02-28浏览次数:10

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经研究定于2023年3月10日至3月11日召开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为了使广大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现就征集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教代会的职能,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团结动员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凝聚力量,圆满完成学校“双高”建设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向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献礼。

、征集提案范围

(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提案。

1、关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引领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和建议;

2、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落地落实,圆满完成学校“双高”建设任务,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向高水平高质量高层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目标,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教育责任,创新培养体制,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专业群构建优化与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与教学资源建设、教材和教法改革、专兼结合的高水平结构化教学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科技创新十条”与高水平科研项目突破路径、产教深度融合的实践教学基地与技术技能平台建设、社会服务拓展、国际化交流合作与“国际知名院校”创建、智慧校园与校园文化建设及海事特色文化传承、可持续发展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半军事化管理、参照半军事化管理的具体举措;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及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开展、学生“德智体美劳”一体化发展,提升学校社会声誉与师生凝心聚力、爱校荣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关于教职工职业发展、切身利益和待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关于切实解决教职工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 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内容;

(2) 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

(3) 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

(4) 未经过充分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提案;

(5) 涉及教职工对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

(6) 之前教代会已明确答复的事项。

三、提案征集时间及要求

(一)征集时间: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3月12日17:00前,超过起止日期以外的时间提出的提案,计入平时提案进行处理和统计。

(二)征集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代表们应根据学校发展的新形势,站在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高度,结合“双高”建设和学校实际情况,围绕推进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点工作和广大教职工所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提高提案质量,提出有调研、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

三、提案提交格式及要求

(一)今年提案采取线上交办方式,通过线上征集、受理、满意度测评等办理程序,不接受纸质版提案。

(二)提案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提案名称(案名):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内容(提案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依据)或调研情况;

措施或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提案应一事一案。须由一名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提议、两名或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附议。

四、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拿出初步意见后报学校党委。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立案,并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落实。

特此通知

 

第四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